解除既有規範對創新環保材料與工法的束縛


傳統施工材料與技術規範載明應採用的材料、機具、及步驟,又稱為方法或食譜規範,按照既定的方法「依樣畫葫蘆」拌製、鋪築、及滾壓完成的路面即可依契約規範驗收。美國加州鋪路專案依據鋪築時壓實度要求方式區分為依「既定壓實方法(Method Compaction)」和「壓密度試驗」兩種,所謂既定壓實方法乃在專案正式生產鋪築前,以同樣的材料在相同鋪築條件,以選定的滾壓機具和程序,鋪築滾壓一段試鋪築滾壓路段,並對完成後的這段既定壓實方法試鋪段進行鑽心試體壓密度檢測;若能符合壓密度要求,則選定的滾壓機具和程序即為核可的「既定壓實方法」,後續正式鋪築滾壓時按既定方法滾壓,並由檢試驗員檢核確保程序正確,不需要在鋪築滾壓後再執行密度試驗確認。此種「方法規範」免除為確認密度必需在鋪築完成面鑽心的困擾,也不限制新技術與新工法的採行。但若契約規範中的條文,對材料、機俱、及工法程序做硬性的規定,則不利創新低碳養護材料的推動,國外的建議是在全面改成效規範前,先解除傳統規範對創新材料與工法的束縛。(成效規範詳參「英國公路工程成效合約與施工性能成效測試」)

本研究在「台3乙9k~10k溫拌橡膠瀝青試辦工程」及「新北大橋主橋面換鋪溫拌橡膠瀝青越級配」皆實證可以刪除或調整現行規範中的「溫度下限」的方式解除溫度束縛,使熱拌廠得以採用溫拌技術;至於現行規範中沒有准用橡膠改質瀝青,配合設計方法也只規定採用驗歇爾法等限制,則可以暫時做條文文字的調整或補充,以利低碳養護材料的採行。依此原則,本研究整理現行與瀝青相關施工綱要規範共七章,列出黏結料、配比設計、及施工溫度規定,如表1所示。

表1 現行與瀝青相關施工綱要規範之黏結料
、配比設計、及施工溫度規定彙整表


關於表1中施工溫度的規定,主要是指拌合溫度及鋪築滾壓溫度兩個方面;拌合溫度的束縛條款有兩類,其一為不同材料拌和時彼此相差不得超過 10℃及製程中某階段溫度不得低於某特定值;前者是非常非常老舊的規定,近代拌合技術已不需限制進入拌合機中的材料溫度差,例如早期推動再生瀝青時允許高溫新粒料在拌合機內透過熱傳導與常溫刨除料拌製,現代化的機俱可以有很大的彈性將材料拌合均勻;同樣地,製程中的某階段溫度需高過某界值的規定,也是落後技術條款,以現代化的拌和機械能量,改質瀝青的均勻拌合溫度不再用「黏結料的等黏度溫度」選定(詳參「熱拌瀝青混凝土的溫度」),加上新近的溫拌技術(詳參「溫拌瀝青工法介紹」),這種過時的規定應可直接刪除。至於鋪築滾壓溫度方面,國外規範的滾壓條款早已刪除溫度界值,本研究節錄FDOT的滾壓條款(330-7)的前二條(330-7.1和330-7.2)意譯如下:



由上述FDOT規範中的滾壓條款,可知規範要的是完成面的平坦度及密度,不需要指定溫度。

其次是表1中配比設計規定,主要是指定用馬歇爾法,用來設計創新低碳環保材料的瀝青混凝土,誤差大效率差,應將平衡式配比設計(BMD)法加入條文中,以利採用新式環保創新材料;由於美國的BMD仍在發展中,建議可依循暫行規範AASHTO PP 105,例如將第02742章的「2.1.3 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組成…AI MS-2法」調整為「2.1.3 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組成…AI MS-2法或AASHTO PP 105 BMD法」。

最後是表1中的黏結料規定,以現行與瀝青材料相關的七章綱要規範來看,似乎是將所有瀝青混凝土通用的一般規定列在第02741章,一般瀝青、石膠泥瀝青、橡膠瀝青、改質瀝青、多孔隙瀝青、及再生瀝青各列一章,分章法則混淆三種級配和瀝青膠泥類別,未來修訂時建議應仿效國外精簡地列成一到三章,例如FDOT規範的熱拌瀝青混凝土規範,一般瀝青、改質瀝青、橡膠瀝青在使用新式PG級瀝青後,與密級配和越級配共同列在同一章,章中條文在黏結料部份引用PG規範將三種黏結料都納入,粒料合成級配的條文則再區分密級配與越級配,甚至也將開放級配納入。目前的調整方式為在指定瀝青類別的條文中,增列橡膠瀝青或是橡膠改質瀝青,並增列性質規定表;例如將第 02796 章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中「1.1.1…將聚合物改質瀝青…2.2.4 改質瀝青… CNS 14184 之規定,如表」調整為「1.1.1…將聚合物改質瀝青或橡膠改質瀝青…2.2.4 改質瀝青… CNS 14184 之規定,如表,橡膠改質瀝青…AASHTO M332之規定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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