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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拌瀝青混凝土品質管制計畫審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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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材料於瀝青混凝土路面之應用研究 「國內鋪面工程界在再生材料應用於瀝青混凝土方面的研究,已有不錯的基礎,應投入更多的研究資源與能量,加強工程性質與環境性質雙方面的探討深度,以確保工程品質並避免二次污染。推廣採用再生材料已為各界之共識,惟再生材料品質常不穩定,且相關工程規範不足,造成執行困難,有些材料又有環境衝擊的顧慮;國內在此方面之執行尚待加強者計有環保法規健全化、工程技術規範研擬、及資源再利用觀念提昇等。使用再生材料亦需嚴格管理,以防止濫用。可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為一種有價值之副產品,產生之事業單位應重視品管,建立工程單位之信心。」 (整理Google硬碟時發現這篇發表於「臺灣地區鋪面工程發展及願景研討會」(2005年3月由國立中央大學與中華鋪面工程學會主辦)的文章,重讀該文除再次偑服陳式毅所長(當時負責修改我整理的初稿)的功力外,深覺論述內容符合目前道路養護循環經濟之熱門議題,特複製該文用與同道共勉並持續努力。) 圖 1、美國文獻提出的公路鋪面養護材料循環圖[1] 邱垂德1、陳式毅2、黃錦明3、呂理成4 1: 中華大學土木與工程資訊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暨中華鋪面工程學會理事 2: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所長 3: 國立臺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4:中華大學土木與工程資訊學系專案研究助理 摘要 自聯合國在1987年第42屆大會上提出「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理念後,各先進國家莫不致力於將廢棄物進行資源化處理,除了持續以往環保 團體主張的減量(Reduction)和重複使用(Reuse)外,並積極地構築循環利用 (Recycling)和回收利用(Recovery)體系,以此所謂的「4R觀念」來努力促成永續 發展的目標。公路工程使用材料數量龐大且品質要求的妥協性較一般工程材料 高,故常被考慮要求協同解決工程與工業廢棄物的問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簡稱工程會)為徹底解決國內營建資源不足的問題,即於1996年起,積極進行燃 煤飛灰及路面刨除料再利用於公共工程之實務性研究,緊接著在921大地震後, 工程會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進行「營建資源利用於公共工程之研究」, 並於2002年陸續完成對舊混凝土、廢玻璃、及廢輪胎等營建資源於公共工程上的 試用。2003年起則有環保署委辦的垃圾焚化底碴再利用案。本文作者實際參與這